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70多歲的朱老漢為了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將別墅過戶給了長子。朱老漢猝死後,老伴岳老太起訴長子要求撤銷房屋贈與合同。近日,通州法院判決支持了岳老太的訴求。
  法院查明,朱老漢生前愛好收藏,為籌備收藏資金想通過房產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然而,在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貸款人在貸款到期日的實際年齡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於是,朱老漢與其長子朱先生簽訂了《贈與合同》,將位於通州區宋莊鎮的別墅過戶給朱先生,約定該別墅不屬於朱先生的個人財產,簽訂《贈與合同》的目的是為了朱老漢能夠間接獲得銀行貸款,朱先生無權對涉案別墅進行處置。
  然而,在別墅過戶後、辦理貸款前,朱老漢突發腦溢血離世,其繼承人除了長子,還有妻子岳老太及次子。岳老太起訴長子,要求撤銷上述《贈與合同》。
  法院認為,涉案《贈與合同》不存在真實的贈與意思,僅係為了獲取銀行貸款,是通過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應當認定無效。涉案別墅應屬於老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中朱老漢享有的別墅份額,可以作為遺產按照規定依法繼承。  (原標題:母子對簿公堂爭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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