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擺飯局,熱情邀請同事吃飯唱歌,在同事茫然入彀後,買通小姐偷拍視頻,然後再向有關部門舉報。這不是電影故事情節,而是南京浦口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規劃建設部副部長董中璐的“傑作”。10日,南京市紀委監察局官微@鐘山清風通報該市一起設套陷害案件,嫌疑人董中璐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11月11日中國新聞網)
  這起設局陷害同事拍攝“親密照片”的事件終於有了處理結果,陷害同事的董中璐被移送到了司法機關,等待他的必然會是法律的嚴懲。但是,仔細想想這個句號畫的並不完美。
  陷害別人,這樣的人我們當然需要嚴格的處理,但是“被陷害”的也值得關註。正如小偷偷了腐敗官員是一個道理,我們不能僅僅懲罰小偷,而放過了被小偷偷出的貪官。儘管有關部門在處理這類奇葩事件的時候,往往只想處理小偷,甚至是為了放過貪官,而不得不放過小偷。但是,在輿論的炙烤之下,還是有很多此類事件,讓小偷和被偷出的貪官一起受到了處理。
  就這起事件來看,道理其實是同樣的。我們在懲罰了這個陷害同事的不法人員之後,這個被陷害的同事,也就引起了公眾很多的猜想:在被設局、被陷害的時候,這個同事是不是完全的很清白、很無辜?那些“親密照片”里究竟是怎樣的場景?
  其實,這件事情有很多質疑點。
  其一,設局的消費由誰買單?我們知道的是,設局陷害同事的人是國有企業的一位副部長,這也就意味著他有安排飯局的權力。那麼在這場消費中,在肉山酒海之後是不是也開了變相的發票?如果不是公款買單,那麼,這場消費中,是不是國企的官員借助手中的權力讓業務單位安排的?而問題還在於,被陷害的這位國企幹部參與了這樣的酒場,違反不違反規定?
  其二,為何公然找小姐陪唱?筆者註意到被陷害的國企幹部參與了吃喝,還參與了唱歌,還讓小姐進行了陪唱。而按照整治四風的要求,黨員幹部是不能隨便參與吃喝的,最為嚴格的規定則是黨員幹部不能涉足娛樂場所,不能涉足豪華會所,當然更不能去找小姐。國企屬於這個範圍,國企幹部也屬於這個範圍。試問,被陷害的幹部為啥跟著去吃喝,跟著去唱歌,跟著去找陪唱的小姐?
  其三,照片里究竟拍了什麼?提出這樣的問題,似乎顯得我們很齷蹉,這不是不懷好意嗎?其實,也不能這樣說,在這起事件中,被陷害的“親密照片”是最大的證據。據當事人交代,他們把這位被陷害的幹部一個人留給了小姐,讓小姐拍攝“親密照片”。這就需要我們看看這張照片,在陷害的過程中,陷害人的人成功了嗎?被陷害的人是不是也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懲罰了陷害人的,也要查查被陷害的。懲罰了拍照片的,更要查查被拍照片的。這些照片應該公佈於眾,只有這樣才能消解公眾的質疑。
  文/郭元鵬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公佈“親密照片”才能消解公眾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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